获政办
发文字号: 获政办〔2023〕18号 发文机关: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7-08 成文时间: 2023-07-08
有效性: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获嘉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7-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获嘉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8

 


获嘉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和生态服务能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宽农民增收渠道,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二十大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疏堵结合”工作思路,以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加快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强秸秆利用模式创新,逐步形成秸秆利用长效机制,促进形成秸秆高效化、规模化、产业化利用格局,提高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我县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带动全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集中连片和试点示范相结合。优先支持秸秆禁烧任务重、优质粮食主产区,开展集中连片秸秆利用。突出试点示范带动,创新秸秆利用模式,打造秸秆利用示范工程,引导带动群众开展秸秆利用,加快秸秆产业发展。

2.坚持农用优先和多元利用相结合。按照“先农后工、先饲后肥”的总体思路,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市场运作”,以秸秆粉碎还田、秸秆制有机肥、秸秆黄贮为主,兼顾基料化、燃料化利用、收储体系建设,不断拓宽利用领域,提高秸秆利用效益效果。

3.坚持政府扶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种粮大户、农业合作社、秸秆收储点、饲料化企业、有机肥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4.坚持调整结构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先服务我县粮食生产,重点在秸秆焚烧根除、土壤有机质提升、秸秆规模化利用等方面突破,科学布局,示范带动,逐步形成多层次、产业化发展格局。

(三)建设目标

坚持农用为主,以提升耕地质量、促进秸秆高效利用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开展模式创新,试点示范带动,2023年,开展以“秸秆饲料化、秸秆机肥、秸秆基料化、秸秆燃料化”的模式示范推广,同时支持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秸秆利用机械补贴,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在稳定秸秆利用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秸秆高质高效利用,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基本消除秸秆焚烧隐患问题。

1.玉米、水稻、小麦秸秆。以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为主,在优先支持秸秆饲料化的同时,加大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的综合利用,支持秸秆收储网点扩大秸秆收储量,政府搭建秸秆购销平台,发展秸秆经济,增加农民收入。2023年,按照能收尽收的原则,在2021年利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玉米秸秆附加值。

2.其余秸秆。对于花生、大豆、薯类等秸秆,以秸秆饲料化利用为主,依托利用企业、秸秆收储网点,开展秸秆收储利用,改善养殖饲料结构,提高养殖效益。2023年,按照能收尽收的原则,基本实现其余秸秆可收集量的全利用。

二、实施区域及布局

本项目的实施区域位于获嘉县境内,根据获嘉县的秸秆资源总量,专业化秸秆利用企业情况以及秸秆资源市场多元化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制定出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的规划布局。

(一)大力推广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

获嘉县御府菇业、辉润菇业、牧原牧业等公司等为主体,利用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加工利用。依托冯庄镇草编产业,探索深化利用秸秆企业产业发展新模式

(二)收贮体系建设

按照秸秆资源分布拟在全县新建大中型秸秆收储点1个,乡镇收储点2个,村级收储示范10个。

三、主推技术模式

根据获嘉县的秸秆资源总量、专业化秸秆利用企业情况以及秸秆资源市场多元化需求情况,本项目主推技术主要有秸秆腐熟发酵生产有机肥肥料化、秸秆加工颗粒饲料化、秸秆生产蘑菇菌基料化利用、秸秆固化成型为主的能源化等四种综合利用模式。

(一)秸秆腐熟发酵生产有机肥

秸秆和畜禽粪便进行科学配比并添加微生物促腐菌剂发酵处理生产有机肥,可改良土壤,减少化肥用量,改善植物根系微生态环境,提高蔬菜、瓜果和粮油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对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秸秆生产蘑菇菌基料

农作物秸秆含有丰富的纤维素和木质素等有机物,是栽培食用菌的好材料。以秸秆为原料栽培食用菌形成的菇渣密布菌丝体,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加工后可制成菌体蛋白饲料喂养家畜,从而形成“秸秆→蘑菇→饲料→粪便→回田”的能量多级利用、物质链式循环生态农业模式。同时,生产鲜菇后剩余的蘑菇糠是一种带菇香味的富含营养的菌体蛋白饲料,也可作为优质有机肥还田。这项技术的应用推广,使农业资源多级增值,既可大量利用作物秸秆,减少环境污染,又可增加农民收益。

(三)秸秆饲料化利用

秸秆饲料化利用是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利用玉米秸秆黄贮或加工生产颗粒饲料,便于保存和运输,既可用于喂养当地牲畜,也可远销供给外地畜牧养殖。

(四)秸秆能源化利用

    秸秆能源化利用是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利用秸秆加工成生物质燃料,产品质量稳定,燃烧完全,清洁环保,即可作为居民炊事和取暖材料,也可作电厂主料供应,再者易储存运输方便等。

四、资金筹措、使用与效益分析

(一)资金筹措

本项目申请财政预算补贴665万元,不足部分由实施企业或专业化服务组织自筹解决。

(二)资金使用

1.秸秆综合利用奖补

1)饲料化奖补:按照“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补助”原则,青贮按照每吨50元标准、黄贮按照每吨20元标准对作业者实行奖补,此项总奖补资金拟120万元。

2秸秆肥料化利用:按照“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补助”原则,对秸秆进行粉碎并深耕翻,每亩按35元标准对作业者实行奖补,此项总奖补资金拟150万元。

2.购置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奖补

以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为实施主体,根据实施主体2023年新购置的秸秆综合利用机械金额,按照不超过总价格(以税票为准)的30%予以补贴,此项总奖补资金拟200万元(对于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秸秆利用机械本项目不予补贴)。

3.秸秆收储体系奖补

1按照秸秆资源分布拟在全县新建大中型秸秆收储点1(面积20亩以上,交通便利,符合用地要求,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备项目实施执行能力,签订承诺书),按不超固定资产的50%进行奖补,单个奖补不超50万元,此项总奖补资金拟50万元。

2)拟在全县各乡()新建秸秆收储点2个,(面积5-10亩,交通便利,符合用地要求,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备项目实施执行能力,签订承诺书),单个奖补不超20万元。此项总奖补资金拟40万元。

3)拟在全县10个村级秸秆收储示范点,用于减少焚烧隐患、秸秆收储临时存放,每个收储示范点占地300平方米以上(交通便利、方便清运、没有安全隐患),单个奖补不超1万元。此项总奖补资金拟10万元。

4.秸秆能源化利用

促进各类秸秆回收利用。对回收秸秆制作压块、能源化利用的规模较大、证照齐全的企业按照100/吨进行补贴。此项总奖补资金拟50万元。

5.耕地地力监测点建设

建设内容土壤多参数及耕地质量监测站、云气象站、作物长势监测系统、户外发布系统、防护围栏等,建设后达到国家级耕地地力监测点标准。此项总奖补资金拟25万元。

6.开展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及检测工作、秸秆资源台账、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等费用20万元。

以上各项共计补助资金665万元。为保证项目实施效果,项目拟实施单项资金节余的,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可调剂到方案内其他项目使用。

(三)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带动社会资本3000万元。不仅能为农户直接间接节省费用1200余万元,为社会创造经济效益2000余万元,而且有助于提升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预计农作物增产增收将达到10%。粮食作物的增产增收有助于帮助农民增加收入,预计能够帮助农民增收达到10%

2.社会效益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可带动我县粮食生产,带动就业,加之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高附加值技术的推广应用,全县粮食增产率可达12%以上,极大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增加农民收入,能够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项目完成后,不仅提高了机械化作业程度,而且还减少了作物病虫害,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了农业优质高产、节本增效,提高作物品质,有利于农作物增产、增收,保证粮食安全。杜绝秸秆焚烧,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

五、实施计划

(一)20238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启动推进工作。

(二)20238-10月,由县农业农村局协调各乡()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收储体系建设的遴选各乡()要协调好实施作业区域及农户的工作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申报市场调查工作本阶段同时完成对农民群众、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人员的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

(三)202310-11月,各乡()配合相关企业和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及秸秆收贮工作。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申请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现场查验、查阅资料、问询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项目不予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项目验收完成后,结合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分项额度,确定拟补贴项目及资金,并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项目补贴资金。

(四)202312对项目实施进行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徐林锋为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全为副组长,农业农村、财政、电力、自然资源、各乡()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各乡()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为打好秸秆、杂草焚烧治理攻坚战的重点工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秸秆综合利用机构,安排必要工作经费,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台账,着力把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项目取得实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以禁促用,建立疏堵结合机制

各乡()政府要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建立起“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全面管控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加大工作压力传导,加强督导检查和执法监管,严格考核奖惩,以禁促用、项目示范,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

(三)落实政策,力促秸秆产业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落实和出台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在农机购置和用地、用电、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全面调动农民和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结合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措施的落实,以各类项目带动社会民间投资资金,培育壮大骨干、龙头企业,形成完善产业链条。

(四)科技支撑,提高利用技术水平

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科技作用,不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同秸秆利用技术相关科研院校的合作,组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相关专家学者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及时总结典型技术模式和成功做法,不断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和应用,优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和应用结构,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和质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五)宣传培训,营造实施良好氛围

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良好做法;依托农村基层组织和服务体系,通过召开示范现场会及开展技术讲座等,引导农民和市场主体把秸秆综合利用、培肥地力化为自觉行动,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媒介,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和推广先进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和典型经验,营造“利用光荣、焚烧可耻、保护生态”的浓厚氛围。

(六)监管考核,确保项目高质完成

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102)等有关规定,切实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项目实施中,全面推行县级报账制,坚持按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和报账、拨付程序执行。要严格实行专账专人管理,严禁虚列或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七)建设台账,规范秸秆资源数据统计

秸秆综合利用率是各地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按时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及时更新台账指标数据,并按照分级审核负责制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科学合理确定本地秸秆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切实搭建起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数据平台,为各级政府提供秸秆资源和利用数据支持。

 

附件:1.获嘉县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名单

2.获嘉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奖补验收办法

3.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区域申报表

4.秸秆综合利用补贴项目实施申报表

5.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补贴项目申报表

6.秸秆收储运体系补贴项目申报表

7.秸秆综合利用补贴项目查验表

8.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查验表

9.秸秆收储运体系补贴项目查验表

 

 

 

 附件1

 

获嘉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徐林锋  县政府副县

副组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王新刚  县财政局副局长

许永学  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于世广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各乡主管农业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具体事务,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全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获嘉县2023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奖补

验收办法

 

一、申报奖补内容

获嘉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等内容。

二、申报程序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由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提出申请,报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乡()实施区域及面积,由各乡(镇)政府结合本乡()农业种植结构、秸秆利用产业优势及区域位置,科学谋划、突出亮点、严谨把关,组织申报(推荐)本乡(镇)拟实施项目区域及面积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奖补,有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提出申请,报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收储体系建设,有企业申请,乡(镇)政府同意,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申报条件及奖补标准

秸秆综合利用奖补

1.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项目实施区域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及面积。同时乡(镇)应积极协助企业完成区域内作业,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指标。项目实施主体由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进行查验,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对实施区域与乡(镇)结合,缴纳适量保证金,确保在项目实施区域内完成机械作业

2.秸秆肥料化利用:按照“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补助”原则,对秸秆进行粉碎并深耕翻,每亩按35元标准对作业者实行奖补,此项总奖补资金拟250万元。项目实施区域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及面积。同时乡(镇)应积极协助企业完成区域内作业,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指标。实施主体由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进行查验,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对实施区域与乡(镇)结合缴纳适量保证金,确保在项目实施区域内完成机械作业

)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补贴项目

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申请上报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进行查验,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奖补标准:根据实施主体2023年新购置的秸秆综合利用机械金额,按照不超过总价格(以税票为准)的30%予以补贴,对于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秸秆利用机械本项目不予补贴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置机械发票等相关材料。

)秸秆收储运体系项目

新建大中型秸秆收储点、乡(镇)收储点、村级收储示范点实施主体,由企业或合作社申请、乡(镇)推荐,农业农村局实地查看、审核确定。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村级收储示范点优先选择禁烧工作先进、人居环境整治较好的村庄。

考核奖补标准条件:1新建大中型收储个,(面积20亩以上,交通便利,符合用地要求,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备项目实施执行能力,签订承诺书),个收储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少于100万元,年收储量5000吨以上,按不超固定资产的50%进行奖补。验收合格,收储点一次性补助不超50万元。此项总奖补资金拟50万元。(2)全县各乡(镇)新建秸秆收储点2个,(面积5-10亩,交通便利,符合用地要求,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备项目实施执行能力,签订承诺书),秸秆年收储量按占地每亩秸秆收储不低于50吨,奖补按不超固定资产的50%进行奖补,单个奖补不超20万元(原则上收储点占地面积每亩补贴不超1万元)。此项总奖补资金拟40万元。(3全县10个村级秸秆收储示范点,用于减少焚烧隐患、秸秆收储临时存放,每个收储示范点占地300平方米以上(交通便利、方便清运、没有安全隐患,奖补按不超固定资产的50%进行奖补,单个奖补不超1万元,此项总奖补资金拟10万元

(四)秸秆能源化利用。促进各类秸秆回收利用。对回收秸秆制作压块、能源化利用的规模较大、证照齐全的企业按照100/吨进行补贴。此项总奖补资金拟50万元。

(五)耕地地力监测点建设。建设内容土壤多参数及耕地质量监测站、云气象站、作物长势监测系统、户外发布系统、防护围栏等,建设后达到国家级耕地地力监测点标准。此项总奖补资金拟25万元。

(六)开展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及检测工作、秸秆资源台账、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等费用20万元。

以上各项共计补助资金665万元。

为保证项目实施效果,拟实施单项资金节余的,结合实施实际情况,可调剂到方案内其他项目使用。

四、验收程序

(一)项目完成后,由实施单位(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

(二)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申请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三)验收组通过现场查验、查阅资料、问询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奖补条件的项目不予奖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奖补条件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

(四)补助项目及资金,报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并对项目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项目补贴资金。

五、验收内容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奖补:

1.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

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农业农村局安排工作人员对项目作业现场进行跟踪、监管,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实施单位要完善工作台账、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统计表等资料

项目完成后,由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村级收贮面积统计表。验收人员到原申报储存点进行测量查验,确定其收储量。查验结果不实的,不予以奖补

2.秸秆综肥料化利用项目

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农业农村局安排工作人员对项目作业现场进行跟踪、监管,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实施单位要完善工作台账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燃料化(能源化)利用、秸秆基料化项目统计表等资料。项目完成后,由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村级收贮面积统计表。验收人员到原申报储存点进行测量查验,确定其收储量。查验结果不实的,不予以奖补

3.秸秆收储运体系项目

1)新建大中型收储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现场进行查看,向有关负责人问询项目实施情况。实施单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实施方案、实施总结、用地手续(符合土地使用性质)、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第三方审计、收储点平面图等相关资料。(签订承诺书)

2)全县新建秸秆收储点2个,收储点实施过程中,对现场进行查看,向有关负责人问询实施情况。实施单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实施方案、实施总结、用地手续(符合土地使用性质)、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第三方审计(占地10-20亩需要、收储点平面图等相关资料。(签订承诺书)

3全县建(设)村级秸秆收储示范点10个,实施单位需提供占地面积(村级证明)和固定投资的证明材料。

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依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材料,由验收组实地查验。查验结果如有不实,不予以奖补。

4.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补贴项目

实施单位项目完成后,依据实施单位提供机械购置发票,由验收组实地查验机械型号,并对机械价格进行市场调查,查验无误后验收人员与机械合影留档。查验结果如有不实,不予以奖补。(签订承诺书)

六、工作要求

(一)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提供真实、详实、完备的资料,项目验收人员要客观、公正地对项目开展检查验收。

(二)验收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禁接受吃请,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对违反规定人员要严肃追究关责任。

本办法由获嘉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3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区域申报表

 

申报()

(盖章)

拟收储秸秆种类、施区域及面积:


县农业农村局

 

 

(公章)

       

备注


 

附件4

 

秸秆综合利用补贴项目实施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秸秆粉碎和深耕翻施区域及面积:


县农业农村局

 

 

(公章)

       

备注



附件5

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补贴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拟购置机械名称

数量

型号

市场价格

















县农业农村局

 

 

                                (公章)

       

 

 

 

 

 

 


附件6

秸秆收储运体系补贴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内容


乡(镇)政府

 

 

(公章)

       

县农业农村局

 

 

(公章)

       

备注


 

附件7

秸秆综合利用补贴项目查验

 

申请补贴单位

(盖章)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秸秆粉碎和深耕翻施区域及面积:


现场查验情况

 

 

 

       

现场查验人员

 

 

 

       

备注



附件8

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查验表

 

申请补贴单位

                               (盖章)


单位法人


联系电话


机械名称

生产厂家及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查验人员签字:

 

 

 

 

 

 

                                                   


附件9

 

秸秆收储体系补贴项目查验表

 

申请补贴单位

(盖章)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建设时间


现场查验情况

 

 

 

 

       

现场查验人员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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