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获政文〔2024〕19号 | 发文机关: | 获嘉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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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4-07-18 | 成文时间: | 2024-07-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新乡市人民政府:
根据应急管理部应急〔2023〕123号文件《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选址规划”第3.1条要求,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修订相关规划。2024年3月19日,省工信认定公布,获嘉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面积核减为1.66平方公里,原1.69平方公里的总体规划不符合现状,需按照1.66平方公里重新修订总体规划,并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评审批复。
目前,获嘉县政府已对《获嘉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组织预审,并进行修订完善。恳请市政府评审批复。
妥否,请批示。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