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维护获嘉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尤其是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我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特定利益群体规模性去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非法聚集、游行围堵以及群体性事件,迅速、高效地组织开展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防范未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上下联动、协同作战、快捷高效”的工作思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坚持“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思想教育到位、帮扶救助到位、依法处理到位”的工作标准。对去市赴省进京规模性聚集和群体性事件等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做到矛盾不上行、问题不上交,切实维护好全县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北京、郑州、新乡不发生来自获嘉的干扰。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工作协调指导组(以下称协调指导组),具体负责本县群体性突发事件维稳工作。
组 长:李学良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张吉林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同满 宣传部副部长
许永亮 政法委副书记
景 永 县信访局局长
吕广兴 县公安局副局长
魏长江 县公安局副局长
詹 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宏亮 县住建局局长
郑好斌 县交运局局长
陈占军 县卫健委主任
曹同生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杜 炜 县公路服务中心主任
浮习斌 县市场中心主任
县维稳协调指导组下设4个专项工作小组,即,综合协调组、接访组、带离组、医疗保障组。同时,成立由6个县直部门(公路、交运、市场中心、市场监管、住建、自然资源每个单位抽调20人,由主管局长带队)组成的120人的应急保障队伍,备勤值班,一旦需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处置。各乡(镇)要建立20人组成的由副书记带队的应急分队,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的稳定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下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大规模集体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3.聚众阻挠区内工程建设施工的;
4.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罢课、罢市;
5.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
6.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
7.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8.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9.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四、处置流程
(一)应急准备
凡聚集、集访及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接到应急领导小组发出的预警通知后,要按照县领导指示和通知要求迅速展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是带离组根据县维稳协调指导组通报的上访人数,确定足够的警力和装备,确保带离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医疗保障组也要按通报的人数调整救护车辆,选调有丰富经验的满足处访工作需要的医护人员,并带齐常用的输氧设各、预防心脑血管病的急救药品、外伤药品等。三是其他各专项工作小组和有关乡镇按照通知或会议要求也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各单位车辆自备)。准备工作完成后,要安排一名联络员主动与县维稳协调指导组保持沟通联系。各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同志要保持通信畅通。
(二)应急处置
1.预警防范。当发生涉稳群体串联去市赴省进京特别是规模性聚集苗头后,由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副组长视情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领导。县委政法委及时对涉稳事项处置作出安排部署,当预测聚集规模较大或性质较为严重时,视情提请县领导召开全县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县公安局、县委网管办要加强网上巡查,掌握舆情动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县信访局要做好接访、劝返工作准备;涉稳群体牵头责任单位要及时对本系统教育劝阻、稳控化解工作进行安排;涉事地党委、政府要成立由科级领导牵头的应急处置和劝、接返工作专班,做好随时去市赴省进京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和劝、接返工作的准备,同时及时部署排查化解和属地稳控工作,最大限度地把拟参与聚集人员尤其是重点人稳控、吸附在当地。
2.现场处置。现场处置由县公安局负责。当规模性聚集形成,县委政法委协调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和涉稳群体县直牵头责任单位的联合工作专班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指导督促应急处置工作。县公安局派出足够警力,采取远端分流、分段隔离等方式,加强聚集现场管控,尽可能减少现场聚集人数。对有违法或过激行为人员强制带离,选准时机及时清场,防止聚集演变成群体性事件或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当事态出现恶化苗头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依法处置,有效控制事态;要及时控制带离犯罪嫌疑人,注意收集固定证据,做好依法打击处理工作。
凡发生到市、赴省、进京集访事件
获悉上访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信息后,县委政法委立即向县维稳协调指导组报告,根据相关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向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发出预警通知,迅速对处置工作作出部署,做好到市赴省进京劝返的准备工作。有关乡(镇)要按照县通知要求由相关领导带队,组织本地的劝返组以及车辆,协助做好到市赴省进京劝阻劝返工作。
(1)发生5人至50人到市赴省进京集访,在县协调指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吉林统一负责,电话:17603737348,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按规定组织人员按时到达现场。
②现场由县维稳协调指导组统一指挥,县信访局负责接待,组织上访人员推选对话代表,登记上访人信息,安排对话场所,搞好人员登记,及时交办相关乡(镇)劝返组组织劝返工作。县相关牵头责任单位各安排一名领导负责听取上访人员诉求,解释政策。县公安局负责对现场重点人员信息采集和监控。根据情况,协调使用警力控制局面,协助工作组、县信访局驻省、驻京工作人员组织集访人员登记后,转交相关乡(镇)劝返组撤离现场。
(2)发生50人至100人到市赴省进京集访,在县维稳协调指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学良统一负责,电话:13837368666,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按规定组织人员按时到达现场。
②现场由县综合协调组统一指挥,县信访局负责接待,组织上访人员推选对话代表,登记上访人信息,安排对话场所,搞好人员登记,及时交办相关乡(镇)劝返组组织劝返工作。县相关牵头责任单位各安排一名领导负责听取上访人员诉求,解释政策。县公安局负责对现场重点人员信息采集和监控。根据情况,协调使用警力控制局面,协助工作组、县信访局驻省、驻京工作人员组织集访人员登记后,转交相关乡(镇)劝返组撤离现场。
③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劝返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组织上访人员撤离现场,返回当地。
④对不听劝告,有暴力闹事倾向、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部门要及时固定证据,训诫警告,强制带回。
⑤事件处置完毕后,有关乡(镇)和参与处置单位要在2小时内将现场处置情况报县委维稳办。
(3)发生100人以上到市赴省进京群体性上访事件,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委书记赵明俊统一负责,电话:13937365369,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迅速查清情况,尽快稳定局面,分析研判形势,拟定劝返方案。
②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现场由相关县领导统一指挥。县信访局负责接待,组织上访人员推选对话代表,登记上访人信息,安排对话场所,搞好人员登记,及时交办相关乡(镇)劝返组组织劝返工作。县相关牵头责任单位各安排一名领导负责听取上访人员诉求,解释政策。县公安局负责对现场重点人员信息采集和监控。根据情况,协调使用警力控制局面,协助工作组、县信访局驻省、驻京工作人员组织集访人员登记后,转交相关乡(镇)劝返组撤离现场。
③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劝返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组织上访人员撤离现场,返回当地。
④对不听劝告,坚持闹事的,公安部门要固定证据,强制带离,训诫警告;视情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打击处置。
⑤事件处置完毕后,应急指挥部及时将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凡发生围堵铁路、国道、高速公路及其他重大事件
①处置人员集结
各专项工作小组和相关乡(镇)的处置负责同志及相应工作小组负责人、工作人员和车辆装各、器材、药品等,必须按要求时限(所在乡(镇)必须在15分内)到达现场,其他乡(镇)必须在30钟内到达指定地点集结。公安机关要按照原定处置方案备足警力及时到达现场处置。现场统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吕广兴负责,电话:13837374999。
② 到达集结地点后开展的工作
按以下程序和职责分工,迅速展开相关工作:一是迅速封锁现场。集中足够力量,对周边实施现场管制、交通管制,固定现场证据,采用说服教育、耐心劝阻、宣传法律、震慑告诫、命令解散以及交通管制等方法,将围观群众疏散,防止事态扩大。二是依法处置。依法打击犯罪行为,对少数为首分子、组织和骨干成员依法实施抓捕,坚决避免人员伤亡,降低损失。三是强制带离。对拒不离开的人员,采取必要手段强行带离。根据综合协调组指令,组织运送车辆依次进入隔离场地,并会同现场带离组和相关乡(镇)工作组组织现场参与人员有序登车(对个别不听劝解的可采取强制措施使其登车),安全运送至预定地点。四是训诫稳控。由公安机关进行训诫,对违法犯罪的依法采取拘留等措施,按照户籍地由相关乡(镇)工作组分别接回稳控。
3.接谈对话。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及县牵头部门配合省、市相关部门,将在敏感地区和运动会场附近聚集人员引导到信访部门,组织做好接谈对话工作;在其它党政机关聚集的,由县直牵头单位就近开展信访登记、接谈对话,县直相关部门给予配合;规模较小且无过激行为的,由牵头责任单位自行组织信访登记、接谈对话,事后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通报情况。
4.劝返接回。要把劝、接返工作贯穿处置工作全过程。县信访局负责向各乡镇、各单位劝、接返工作组安排劝、接返工作,并动态掌握进展情况。涉事乡镇、单位督促劝、接返工作组在县信访局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劝、接返工作,确保将聚集人员稳得住、劝得走、不回流。
四、职责分工
1.县委政法委:一是加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和预警防范;二是及时安排部署涉稳重点人稳控化解工作;三是动态掌握各乡镇各部门稳控化解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四是加强调度通报,督导各乡镇、各单位落实稳控化解措施;五是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好现场处置;六是会同县信访局提出责任查究建议。
2.县公安局:一是做好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报送工作;二是督导各乡镇派出所落实重点人稳控措施,适时对其进行告诫性谈话、训诫、传唤控制等;三是会同网信办等部门,加强网上舆情监管,及时删除、封堵有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对造谣滋事人员落地查实,依法处置;四是指导、督促全县公安部门做好涉及我县规模性聚集、群体性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五是配合做好赴省进京信访人劝、接返工作。
3.县信访局:一是做好敏感地区和运动会会场信访值班工作;二是做好进京、赴省规模性聚集的接访和对话沟通;三是督促涉事地迅速派出工作组赴省进京协助做好劝、接返工作。
4.县直相关牵头责任单位:一是对本系统牵头负责的涉稳事项及特定群体稳控化解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力度,并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和报送;二是视情派出工作组对本系统涉稳事项稳控化解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三是配合信访部门做好现场接谈对话、劝返和应急处置工作。
5.涉事乡镇党委、政府:一是成立由科级领导牵头的应急处置和劝、接返工作专班,做好随时去市赴省进京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和劝、接返工作的准备;二是及时部署排查化解和劝阻稳控工作,最大限度地把拟参与去市赴省进京聚集人员尤其是重点人稳控、吸附在当地。对不听劝告的,要及时依法妥善处理;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突出强化重点人稳控措施落实,防止发生失控漏管等问题,一旦发现有人员失联,要迅速查找。对有可能去市赴省进京的,要立即派出劝、接返工作组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和劝、接返工作;四是做好依法处理和责任查究工作。
五、明确事项
1.参与现场处置的公安民警一律着警服;
2.需要使用警械、武器装备的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向上级公安机关请示后按上级要求执行;
3.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依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坚决依法打击。
4.县应急保障队伍人员及各乡(镇)应急分队人员要抽选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干部组成,要进行简单必要训练。工作任务由综合协调组统一安排。
5.对于跳楼、攀爬线杆、自焚等极端个人行为,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接访组负责劝阻工作,医疗保障组抓紧救治,有关乡镇和部门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6.铁路、省道沿线的乡(镇)要做好辖区重点区域的巡视、排查工作,防止出现恶性事件。
7.各专项工作小组及县、乡应急队伍应服从县维稳协调指导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明工作纪律,做好稳控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是要建立健全预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发生规模性去市赴省进京聚集等问题或苗头后,能迅速按照预案展开工作。
二是要严格落实责任。要确保有领导分管、专人联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因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或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规模性去市赴省进京聚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进行责任查究。
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既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又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应对处置工作合力,确保不发生问题。
四是要搞好各项保障。各乡镇各有关到位要做好人员、车辆、通信和经费保障,为应对处置工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