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所需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地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我县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情况下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本区突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行动,按照《获嘉县综合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方案》执行。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协同保障”的工作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我县各方面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必要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区级重要商品储备、专业应急物资储备,确保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县发改委统一领导。部署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应急办承担。
(二)工作机构
重要商品储备管理领导小组队长由发改委主任王志宏担任。发改委副主任梁 慧、李庭君、王磊磊任副队长,队员由沈宏羽、陈明富、何 静、吕秋英、徐长春、吕怄书、徐振强、原先勇、刘 峥、田秀红、王忠芳等人组成。主要负责常态下县级重要商品储备品种数量的确定、储备商品的动用以及县级重要商品储备的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县应急办的要求,负责及时调用相关储备商品,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保障。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职责,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负责各专业应急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保障。
(三)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机制
按照“统一调度、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形成以县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中心,以部门和各乡镇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支撑,实物储备、生产储备、社会储备互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储运设施建设,完善配送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政府采购、征收征用、企业代储、社会动员等机制。
2、加强专业应急物资实物储备
优化完善现有生活救助、抢险救灾、公共卫生、防汛抗旱、粮食、能源等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装备储备结构,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改善医药储备条件,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加强县级重大传染病、重大动物疫情和植物病虫害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按照合理布局、方便调运的原则,在部分乡镇设立县级应急物资代储库或代储点。布设和增加新的储备库点时,优先利用现有和社会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整合现有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紧急配送能力等信息资源,对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和运输单位实施动态监测,指导有关单位及时增加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实现全县应急物资的统一管理和指挥调度,逐步实现和市、省应急物资保障系统的联网。
储备必要的现场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现场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库,能够实时掌握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的型号、数量、种类、性能和存放位置。
3、建立应急物资县外供应渠道和社会动员机制
与市物资储备及临近县市建立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迅速从省物资储备处或其他县市调入救灾物资。建立社会动员机制,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三、常态管理
(一)储备管理
建立县级重要商品储备、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应急物资储备小组要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
(二)监测预防
1、储备领导小组加强对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突发事件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应急保障准备。
2、本区一旦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或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号,储备领导小组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
(1)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
(2)检查相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视情做好增加生产准备;
(3)与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
(4)调集、筹措所需物资、运输工具、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做好后续准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四、应急保障行动
(一)、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和所在社区负有突发事件即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
根据物资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区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分为两级:Ⅰ级和Ⅱ级,并可及时做出调整。
1、Ⅱ级应急保障
当突发事件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需要动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县级重要商品储备实施应急保障,启动Ⅱ级应急保障。
2、Ⅰ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波及全县范围,事态严重,县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成立县物资应急保障组,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在县应急办的领导下,县物资应急保障组统一组织、协调本县物资应急保障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二)应急保障结束
1、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并及时做好物资动用情况的统计上报。
2、Ⅰ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区物资应急保障组提出,经区应急办同意,终止Ⅰ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县物资应急保障组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县应急办。重大情况上报区政府,并通报各有关部门。
五、后期处置
(一)、补充更新
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二)、信息发布
县有关部门会同区新闻办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六、监督管理
(一)、演练
组织突发事件重要物资应急保障演练,演练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预案。
(二)、奖惩
1、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2、对单位和个人未按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5月10日
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