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22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22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获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新乡市2022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果,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切实把双重预防作为防范化解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立足当前,面向长远,持续改进完善双重预防理念、方法和手段,全面提升企业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巩固发展近年来全市双重预防体系已有成果,着力补齐补足短板,加快配套机制和制度建设,强化专项执法措施和力度,重点解决建设与使用两张皮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动态管理,提升达标水平,在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上取得更大成效。
2022年8月底前,全市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对标《河
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细化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质量标准的通知》(豫安委办(2021)9号)(以下简称“五有”标准),持续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其中,矿山、危化、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金属冶炼、城镇燃气、民爆物品等规上高危企业“五有”标准的达标率达到100%;
2022年10月底前,电力、水利、农业、农机、林业、学校、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幼儿园、食品加工、邮政快递、监狱管理、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规上企业单位,“五有”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其它企业按照《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实施。
2022年底前,全市各行业领域各类规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平台与其行业主管部门联网并有效运行,构建起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的事故预防长效机制,确保重大风险动态受控,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分工
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双重预防体系质量提升工作,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属地人民政府着力推动,企事业单位具体落实,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重点行业领域工作分工如下: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学校、幼儿园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和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指导和推动交通运输、邮政快递等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商务局督促指导和推动商超、餐饮、酒店等商贸等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文广新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星级饭店、旅游经营企业和旅游景区等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和推动医疗机构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和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和推动煤矿行业、民爆行业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地勘、测绘行业的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和推动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等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农业、农机、饲料、畜产品加工等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和推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指导和推动粮食储存、加工等所属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和推动直属单位的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督促指导监狱系统生产单位双重预防体系改进提升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和推动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国有林场等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和推动能源及电力行业的双重预防体系达标提升工作。
市直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职能,制订有利于双重预防体系提质增效的激励约束政策措施,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促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的达标升级。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标准规范
对小微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行业和企业特点,紧紧抓住高风险行为、高风险设施、高风险设备、高风险工艺、高风险物品、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岗位等关键环节,坚持“一行一策、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因企制宜、简便易行”,确保一线岗位职工对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措施“看得见、摸的着、说得清、做得到、管得住”。
(二)加强业务实操培训
分行业、分层次、分阶段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基层一线员工进行专项培训,将职工实操能力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培训考核,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三)加强安责险公司服务支撑
完善“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运作模式,把其纳入到双重
预防体系深化改进提升的总体布局中,统筹安排、统一推进、同步考核,切实发挥安责险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安责险各承保机构要积极主动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规范》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资金投入,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参保企业提供双重预防体系专业技术服务,帮助参保企业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形成“保险公司+技术服务机构+企业”多方共赢机制,扎实推进提质增效工作,确保所有参保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四)加强执法监督
通过各种执法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奖惩倒逼机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实施安全诚信惩戒,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四、工作方法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
各县(市)区、各部门对照“五有”标准,分行业、分类别建立企业双重预防体系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把脉问诊”,摸清属地重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的真实情况,形成企业基础数据。针对企业问题清单实施“一企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提升改进的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领导挂包帮扶、点对点服务、人盯人推进。
(2022年5月底前完成)
(二)典型引路培训推广
抓好示范企业培优升级,确保示范企业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推广性。选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实效突出的示范企业,总结经验做法,依托示范企业开展现场观摩培训,为每家重点企业至少培养两至三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明白人”。鼓励示范企业对外开展手拉手技术帮服,推广自身经验做法、放大示范效果。
(2022年8月底前,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矿山、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省厅将举办观摩培训)
(三)对标对表全面提升
危化、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文化旅游、民爆、卫生教育、金属冶炼、养老机构、学校、城市大型综合体等人员密集高风险企事业单位和民政、水利、农业、林业、市场监管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在巩固前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基础上,对照“五有”标准,认真查找问题,补足短板,持续改进提升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质量。继续培育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示范企业,通过示范带动加强普及推广工作,引导全市同类型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2022年12月底前,高风险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质量全面提升,“五有”标准达标率100%。产业园区和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严格执法倒逼提升
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指导手册》,把双重预防体系执法纳入到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中,做到逢查必查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对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专项执法检查,对未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不建设或不运行双重预防机制并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2022年6月底前,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高风险企业专项执法检查,2022年下半年,分行业组织规模以上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树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始终把建设双重预防体系作为安全生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提质增效。
(二)压实各方责任
企业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增强内生动力,落实全员责任制,主动作为、持续改进提升。安责险承保机构是开展“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推动主体,要积极落实事故预防资金,聘请技术服务机构,为投保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各县(市)区、各部门是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质量提升巩固的监管主体,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执法检查,把指导督促服务责任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形成联动合力,推动双重预防体系进一步巩固基础、持续深化、提质增效。
(三)精心组织推进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年度目标、阶段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点对点督查工作,硬碰硬压实责任,面对面解决问题,坚决打好双重预防体系真建真用攻坚战。要加强调度督导,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全面掌握进展情况。
(四)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双重预防体系提质增效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的宣传,推广先进地区、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参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加大社会监督,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县(市)区和企业,为推进双重预防体系提质增效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五)严格执法考核
对工作被动应付、重大风险隐患管控治理不到位、事故多发的县(市)区和企业实施安全执法重点关注。加大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在安全生产巡查和年度考核的比重,坚持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一票否决”。对双重预防体系未有效运行的企业,一律不予通过安全标准化审查、取消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称号。对拒不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或虽已建设但不运行,且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