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信息
获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获启公〔2024〕第1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3-01

 

为保障获嘉县经济发展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工矿仓储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一:该地块涉及位庄乡后小屯四至范围:东至四三二处铁路,西至后小屯耕地,南至凤凰大道后小屯耕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获嘉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获嘉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获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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