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各成员单位:
现将《获嘉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落实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孟娜 18568259529 28067(内线)
获嘉县公安局
2020年3月6日
获嘉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获嘉县人民政府下发的《获嘉县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的原则,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通过在各相关业务部门行政检查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县公安局2019年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基础上,到2020年年底,实现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监管常态化。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推动我局行政检查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事,规范监管行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优化市场环境。着眼于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着力规范公安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促进市场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现“阳光执法”。深化警务公开,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重点任务
(一)统一使用省级监管工作平台。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作为全省统一的监管平台,为全县职能部门抽查检查、部门联合抽查、检查结果集中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各单位要严格依托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
(二)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接,理清本单位、本部门的行政检查职责任务,对照县局行政权力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本单位、本部门监管职责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市场监管事项和其他执法事项实施随机抽查的比例要求,严格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包括抽查项目、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等内容。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民生、安全、社会治安管理、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对已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单位要依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类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内容应当包括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行业代码、经营范围、登记机关等内容,要主动与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数据库进行比对核实,确保检查对象名录库涵盖本行政区域全部监管对象,不留死角。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民警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民警,未纳入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不得参与执法抽查活动。各单位建立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根据市场主体增加或减少,检查人员岗位调整及时更新。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一单两库”)务于2020年3月底录入完毕。
(四)完善和规范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完善和规范各自业务系统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就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工作指引要根据抽查事项特点,逐一明确抽查工作的程序、项目、方法等,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五)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各单位要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要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程度、行业特点等标准,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数量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增加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国家对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有明确规定的,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各单位制定的“双随机”抽查计划要通过县政府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各单位要紧扣本单位监管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要在完成实施随机抽查比例要求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在行政执法中的随机抽查范围,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检查事项都要实行随机抽查。要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根据“双随机”抽查计划安排,通过机选和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相关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级平台向社会公布。
(七)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单位要在抽查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要加强在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举报监督等方面的配套衔接,重点抓好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的相互联动,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八)兼顾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个案线索,及时进行检查、处置。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县局党委副书记杨志勇任组长,县局党委委员、公安局副局长吕广兴、县局党委委员、法制室主任孙大金任副组长,办公室、法制室、刑侦大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网监大队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局法制室主任孙大金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局法制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部署。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制定“路线图”,倒排时间表,严格细化任务目标,明确专人负责,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单位务于3月16日前将本单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人、责任科室、联系人名单报送县局 “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督促落实。县局将依托省级平台加强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完成线上“一单两库”的规范录入和线下的依法监督检查,为全面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供技术支撑和法律保障。各单位务于3月28日前将制定的工作机制、抽查计划、“一单两库”明细等内容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局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推进迟缓、敷衍了事、影响县局整体工作的单位和部门给予全局通报,并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