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县财政局召开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 检查进驻见面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8-23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要求,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主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23〕3号),县财政局决定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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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县财政局召开了被检查单位的集体进驻见面会,标志着今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式开始。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小春,被检查单位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检查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小春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指出要“综合运用检查核查、评估评价、监测监控、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财会监督,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反中央宏观决策和治理调控要求、影响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是常态化财政监督工作之一,是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的重要举措,也是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的一个有效途径,单位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要积极配合。本次监督检查涉及2022年度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会计基础,以及预算单位预决算管理及公开情况、“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及债券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被检查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提供完整、客观、真实的资料,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以保证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三要严格纪律。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廉洁纪律,自觉维护财政部门良好形象。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强化保密管理。四要即查即改。对于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即查即改,通过整改关口前移进一步规范管理和完善制度,更好发挥财会监督的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