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 号)精神,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开始集中征缴。
一、集中征缴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时间:2021年5月25日—6月30日。
二、集中征缴地点
1.户口所在地乡镇、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窗口(各乡镇财政所、各行政村村委会、中原银行惠农金融服务站);
2.城区中原银行网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窗口。具体地址:获嘉县南干道中原银行、红旗路中原银行、新华街中原银行。
三、缴费对象
1.已在获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办理过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补缴以往年度费款需先到各乡镇人社所办理补缴申请。
2.新参保对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60周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保。
四、参保流程
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特殊群体还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特殊群体参保政策:1.县财政为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代缴后参保人仍可以自助缴费);2.对参保正常缴费的烈士遗属每人每年补贴50元;3.对参保正常缴费已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父母,双方年龄都在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100元。县财政对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父母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补贴10元。
五、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