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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将出台 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础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7-25
        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中,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成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
  此外,《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目前正在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今年将要出台。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意见》提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权威解读
  解决常住人口实际困难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居住证制度只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那些已经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取得居住证的进城务工农民,将逐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逐步享有在居住地住房保障的权利,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并且参加升学考试。据介绍,到目前为止有27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有30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2014年有28个省市开始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问题,就是大家所说的“异地高考”问题。今年有5.6万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办理了高考的报名手续。
  《管理办法》今年将出台
  据黄明介绍,公安部在总结各地做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目前,由国务院法制办和公安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正组织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按照中央要求,《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将要出台。《办法》主要是明确居住证的功能定位,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办理程序以及居住证持有人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待《办法》出台后,由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已经探索实施这一制度的,要及时修订、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