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争鸣学堂培训学校、获嘉县亢村镇小天使幼儿园、获嘉县亢村镇山头王幼儿园:
你们单位《关于注销登记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们单位已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完成清算工作,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现根据《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同意你们单位注销登记。
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你们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银行账户全部作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名称开展组织活动。
特此批复。
获嘉县民政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