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同盟医养护理院:
你单位《关于获嘉同盟医养护理院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单位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业务主管单位由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变更为获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你单位应将变更登记后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时报我局备案。
特此批复。
获嘉县民政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