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局从2018年4月1日至5月31日止,对经县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范围和时间
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获嘉县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年报时间从2018年4月1日始,至5月31日止。
二、所需年报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社会团体信息公开表》(此表电子版或纸质一份)。
3.《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此表电子版或纸质一份)。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登记证书副本(按规定须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须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
6.各社会团体截止到目前的会员、负责人、理事会成员与2016年比较发生变化的,请上报相应的名单和履行内部程序的材料(会员有变动的,上报新会员名册)。
三、年报程序
1、各社会组织可到获嘉县市民中心二楼民政窗口咨询,并在QQ群(309953717)或社会组织专用邮箱(
hjxshzz@163.com)查阅《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报工作的通知》,下载《年检报告书》等相关表格,开展参加年报的准备工作;填写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盖章;于5月31日前携年报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参加年报。
2、今年社会组织年报,采取直接报送纸质材料和网上报送材料两种方式进行。
(1)直接报送纸质材料进行年报的社会组织,带本《通告》第二项规定的各项材料直接到民政窗口参加年报。
(2)参加网上年报的社会组织,其《年检报告书》、《社会团体信息公开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电子版),应通过社会事务科邮箱进行网上申报,待审查过后,再带纸质材料和证书副本到民政窗口加盖年报章。
四、对年报结果的依法处理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按时参加年报、在年报中弄虚作假、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报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应处理,直至撤销登记。
民政窗口联系人:马顺勇
咨询电话:0373-7107539 0373-4587501
社会组织Q Q 群号:309953717(可登陆下载相关年报表格)
社会组织专用邮箱:
hjxshzz@163.com(密码:7107539,可登陆下载相关年报表格)
社会事务科邮箱:
hjxswk@163.com (电子版材料、网上申报可发到本邮箱)
获嘉县民政局
2018年3月5日
附件:(此附件在QQ群或社会组织专用邮箱中下载)
1.《社会团体信息公开表》
http://www.huojia.gov.cn/uploadfile/2018/0313/20180313103942770.doc
2.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
http://www.huojia.gov.cn/uploadfile/2018/0313/20180313104014516.doc
3.《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http://www.huojia.gov.cn/uploadfile/2018/0313/20180313104059926.doc
4.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http://www.huojia.gov.cn/uploadfile/2018/0313/2018031310411166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