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 通 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4-13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工区)管委会,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意识,严格责任落实。清明节即将来临,当前又正值初春旅游旺季,客流、车流量大而集中,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因素增多;群众祭扫焚香类祭祀活动频繁;旅游风景区、宾馆饭店、祭扫场所等人员密集,诱发火灾、踩踏等不安全因素增多;复产复工,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全面展开,事故易发多发。各乡镇各部门要聚焦重点,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位。

二、紧盯监管重点,持续隐患整治。道路交通: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等重点车辆管理,严厉查处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严格车站的安全检查,严防乘客携带危险物品进站上车。文化旅游:加大对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的检查和隐患排查,组织对游客运载工具、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施、设备及宾馆饭店电梯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管理。切实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客流变化,及时增加安全警示牌、安全疏导员、安全应急救援设备,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和安全防火制度。加强对升降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隐患,加强对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易发安全事故的防范。遇雷雨、大风天气时务必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危险化学品督促危化企业以及大型油气储备罐区、油气管道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应急预案、救援力量,坚决杜绝泄漏燃爆等事故发生。烟花爆竹:加强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消防:聚焦学校、养老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体育场馆、宾馆、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厂中厂、园中园、“三合一”等混合经营场所及“九小场所”,加大防火安全检查、监督、巡查力度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人员密集场所:针对清明期间各种促销活动多、公共场所人员密集等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相关预案,严防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班值守,科学处置救援。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认真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相关规定。要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预测预报预警。要进一步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