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就业
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 帮扶安置“两类人员”稳定就业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1-08

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将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重点保障“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稳定就业。积极贯彻落实省、市五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决策部署,充分做好我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就业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负责村容村貌提升、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高标准农田质量监督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面相关工作。

根据目前就业形势,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发布岗位信息,乡村公益性岗位对象为我县26个脱贫村中劳动年龄内(18-60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未就业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的弱劳动力、半劳动力人员。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和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确定录用人员。

乡镇政府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辖区内安置人员的日常管理,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各村具体负责将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工作绩效考评等资料如实上报乡镇,作为申请岗位补贴的依据,并与公岗人员签定1年的劳动合同。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目前已有37人经过筛选、资格审核公示后,于11月1日开始上岗,他们将通过自己的劳动增加一项经济收入,使生活幸福指数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