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适用对象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二、政策标准
最高可给予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对贷款利息1.94%至4.95%的部分予以贴息支持。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三、申请材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企业章程
3、营业执照或特殊许可证复印件(2份)
4、新增人员花名册
5、新增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6、新增人员的劳动合同。
7、所有在职人员花名册
8、近3个月工资表
9、新增人员社保证明
10、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 审核。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 公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2个工作日的公示。
4. 拨付。企业按期还款后,由县财政专项资金进行补贴。
五、办理地点及电话
办理地点:获嘉县市民中心二楼26号窗口
联系电话:7107557 708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