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就业
创业担保贷款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11-17
        创业担保贷款主要是针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经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通过银行发放贷款的一种政策性贷款。它是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一项重要扶持政策,其目的是通过信贷支持,帮助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  
 
         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的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转军人、刑满释教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创业群体。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进行自主创业依法开办的个体工商户或种植、养殖户。
(一)、自主创业。持有《营业执照》或种植、养殖证明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合伙经营。以上人员合伙创办企业,且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组织就业。组织以上人员就业,且组织就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人数50%的经济实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持有《营业执照》、《就业失业登记证》和银行代发工资证明。(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的,由经办担保机构自行认定)。
(四)、小微企业。 一年内新招用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转军人、刑满释教人员、农民工等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15%)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或一年内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1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视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
       二、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
       根据申请对象的经营项目、经营行业、规模效益、反担保人经济状况和实际资金需求等综合确定贷款额度。自主创业者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
      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三类贷款,财政部门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负担剩余部分;第三年贴息1/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负担剩余部分。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自付利息贷款
       对于已享受政府贴息贷款或五年内有贷款记录的创业者(借款人),若继续申请贷款,自付贷款利息,政府不再贴息,手续参照贴息贷款手续执行。
提醒事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向前追溯5年内,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车贷、首套房贷款外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商业银行贷款记录包括创业担保贷款。


获嘉县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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