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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4-02 成文时间: 2018-04-02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4-02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寻根祭祖的传统节日,为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根据《河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民明电〔2018〕2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清明节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协调,建立清明祭扫工作机制
        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3〕2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在清明节前全面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节文明祭扫、平安有序。
        县政府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农口副主任任组长,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民政、公安、消防、交通、农牧、工商、市政、卫计、安监等部门主管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综合协调工作。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协调指挥机构,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大对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力度,确保部门联运、反应快速和群众祭扫安全;要积极发挥各自在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强化统筹部署和职责分工,结合本辖区实际和清明节祭扫活动特点,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服务保障、交通疏导、消防安全等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和引导好群众开展祭扫活动。
        民政部门作为殡葬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烈士陵园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殡葬服务场所各项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消除祭扫场所安全隐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积极疏导交通和人流,避免发生践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各殡仪服务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公安机关要切实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对因群众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案件要及时处理;要及早组织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切实维护好祭扫场所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消防部门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交通部门要对客流集中的祭扫地区增设加班车辆,客运站要加强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力度,加强对公路运营情况的监控。
        农牧部门要针对近期各地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辖区开展巡查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商部门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市政部门要强化占道经营管理,加大在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卫计部门要做好急救人员车辆准备,及时救治和处理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发生的人员伤害事故。
        安监部门要负责做好因生产安全等发生意外死亡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遗体火化等善后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大力宣传,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
        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是《意见》提出的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加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既能满足群众精神需求,又符合殡葬改革方向和精神文明要求的祭扫形式和文明礼仪,引导群众形成爱护自然、尊重生命的意识。要宣传殡葬政策法规,推进殡葬改革。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在重视传统媒体的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优势,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支持殡葬改革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全面宣传殡葬法律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效。
        三、提高认识,全面推进惠民殡葬政策落实
        要巩固政策成果,认真梳理惠民殡葬政策在资金筹措监管、受益资格确定、减免补贴程序、政策宣讲引导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项目科学合理、标准切实可行、程序严谨便民。要继续提标增项,民政、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合理调整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补贴标准。
        四、推陈出新,创造和谐清明的社会环境
        要推出一些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充分体现创新、发展的时代内涵,突出环保、和谐的时代特点。一是结合现代生活方式,实现现代文明与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等有关激励保障举措,继续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哀思”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内容融入到现代文明的形式之中,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追思载体,减轻公墓集体中祭扫的压力。二是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是清明祭扫活动的一大特点,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群众祭扫高峰、活动范围、祭扫路线等进行科学预测和有效处置,避免出现人流聚集、交通拥堵的状况,实现人际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五、积极倡导,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殡葬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利用清明节祭扫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生态安葬”主题,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动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积极开展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