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信息来源: | 县政府办公室 | |
---|---|---|---|
失效时间: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0-05-28 | 成文时间: | 2020-05-28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19〕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殡葬惠民标准,将全县殡葬惠民政策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费对象
在获嘉县死亡并在获嘉县殡仪馆办理殡仪服务及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员,免收基本殡葬服务费:
(一)户籍在获嘉县的城乡所有居民;
(二)驻获部队现役军人;
(三)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
(四)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员;
(五)无名遗体。
二、免费项目
每具遗体火化免收七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共计1000元(如七项基本殡葬服务费有所调整,不再另行通知,由县殡仪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包括:
(一)接运尸体费200元;
(二)抬卸尸体费50元;
(三)遗体火化费280元;
(四)捡灰费150元;
(五)卫生防护用品(尸体袋)50元;
(六)骨灰寄存1年50元;
(七)骨灰盒220元。
三、办理程序
遗体火化后,由丧事承办人持逝者死亡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到获嘉县殡仪馆业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县殡仪馆在结算费用时直接减免费用。
超出免费标准部分和另行选定的其他服务项目费用不予减免;规定的免收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没有采用而结余的费用不予返还或抵扣。
在获嘉县死亡的无法甄别户籍及身份、经公安机关认定的无名尸体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经审核后,由县财政部门据实补助。
四、经费保障
县财政部门按照当年实际应该负担金额安排资金,保障基本殡葬惠民政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