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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31 成文时间: 2020-12-31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获嘉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12-31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获嘉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相关单位:

现将《获嘉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8    

 

  

获嘉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管〔202079 号)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和技术交流工作机制的通知》(豫水办资[2020]19号)文件精神及省市有关要求,决定在我县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精神、在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财经委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的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全县取水口及取水监测计量现状,依法整治存在取用水突出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

(一)全面核查,依法整治。全面核查登记各类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及监测计量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取水、计量取水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完善管理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增强管住用水的能力。

(二)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县水利局负责统一安排部署,县督查局跟踪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与审核,相关取水单位(个人)登记填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三)明确标准,精准识别。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明确核查登记技术要求,确保核查对象不重不漏、基础信息不缺不错,填报信息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和取水审批监管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基础信息成果审核,确保核查登记成果质量。

(四)查改结合,健全机制。专项整治行动总体上分阶段部署推进,同时坚持边查边改,将问题整改工作贯穿始终。针对核查登记发现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完善管理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能力。

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取水口核查登记,摸清全县取水口现状,掌握已知取水口和未登记取水口的数量、取水口的合规性和取水口的监测计量现状,依法整治存在的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健全取水口监管机制,为管住用水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可归纳为“三个一”,即:

(一)形成一张图将取水口信息纳入水利一张图。

(二)建立一本账反映取水口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健全一套机制建立健全取水口管理长效机制。

各乡镇结合实际形成本辖区的“一张图”、“一本账”、“一套机制”。

、范围和对象

(一)整治范围

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范围涵盖全县各乡镇行政管理区域内所涉及的农业灌溉用水、公共供水(包含农村安全饮水、医院、学校)、工商企业用水、服务业用水(温泉洗浴、宾馆、酒店)。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详实做好复核认定工作、分类实施核查登记,建立长效机制,并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衔接。

(二)核查登记对象

本次核查登记对象为全县行政区域管理范围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各类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

(三)部门分工

1.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组织实施,做好培训,信息审核汇总、报送,并对整治工作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全程指导并负责技术支撑。

2.督查局。负责整治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落实,对各乡镇、有关单位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行动中工作缓慢,整治不到位的进行督办。

3.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负责提供本单位组织实施的取用水工程项目名称和技术资料及信息核查,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4.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负责辖区内取水口核查登记,完成基础信息审核排查及汇总;二是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取水口问题认定与整改提升,提出本区域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审核上报县水利局,组织开展整改,逐一销号落实;三是负责对相关数据质量进行把关并按时上报。要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对各阶段的数据质量进行把关复核,及时向县水利局上报汇总结果。

四、工作任务

此次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工作包括核查登记、整改提升、监督检查、建章立制 4 项任务。

(一)核查登记

1.组织登记。由各乡镇统筹本辖区内各部门力量,按照属地登记的原则,以乡镇行政区管理为单元,水利局组织技术单位对核查取水口位置进行现场确认,对核查信息进行审核,各乡镇配合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技术单位协助取用水单位登录全国取用水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平台”)在线填写登记取水口基础信息表(附件1),包括取水口基本情况、取水口监测计量设施配备与运行情况、取水口合规性情况等。县水利局负责审核取水口登记信息,对填报不合格的要求取水单位(个人)修改完善或重新填报。对权属不清的取水口,由县水利局负责核查登记录入。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者协会负责管理的取水工程取水口,由管理单位负责登记;对于农村灌溉机电井,由行政村负责打捆登记,逐一登记。

2.审核排查。县水利部门,利用取水许可台账、水利普查成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名录、有关部门的工程项目名录等,综合采取影像识别、实地走访、现场查勘、电话问询等方式,对辖区内各类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进行排查复核,确保登记不重不漏、信息准确可靠。对发现的信息漏报重报、信息不实等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补充或修改。在以上工作基础上,通过系统汇总形成取水口核查登记汇总表(附件2),逐级审核上报省水利厅。

(二)整改提升

县水利局对取水口核查登记结果,按照取水许可管理规定,梳理复核取水口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监测计量不规范、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问题,对于可立刻整改完成的问题,要边登记边整改。对于无法立刻整改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级上报审核,组织开展整改,逐一销号落实(附件3)。

(三)监督检查

督查局对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实施方案进行落实,核查登记信息是否准确,存在的问题是否按要求整改到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督查局把有关情况和整改建议反馈给县政府,对敷衍整治、虚假整治,整治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严重的乡镇和相关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

(四)建章立制

县水利局要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针对取用水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和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取水口动态更新机制和取用水监管机制,完善水资源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取用水管理。

五、工作步骤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有关技术问题由县水利局负责技术支撑。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于 20201231日完成。

(一)部署启动

县政府动员部署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县水利局统一安排部署全县取用水专项整治和信息报送工作,指导乡镇技术和培训。 各乡镇、街道办和有关单位指定联系人一名,于12月25日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电子版发送至hjxsbg@163.com邮箱。

(二)核查登记

全面摸清本辖区内取水工程(设施)底数,以村为单位填报相应表格,并于123118点前汇总盖章后报送水利局并发送电子版至hjxsbg@163.com邮箱。各乡镇结合实际,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按照时间安排开展核查登记工作,力争提前完成核查登记任务。 

(三)信息报送

县水利局负责完成认定取水口基础信息报送工作,并建立整改台账,按照由易到难的原则,分步开展问题整改,逐一销号落实,健全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县政府加强对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负责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乡镇、有关单位负责本区域核查登记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尽快组织成立政府领导、水利部门负责、县直相关单位参与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水利局要明确一位领导牵头负责,明确相关科室和技术单位具体负责,强化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圆满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加强信息报送,严格监督考核。

县水利局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对各乡镇进展情况上报县督查局。对在整治行动中弄虚作假、慢作为和不作为、组织不力的,县政府将予以约谈、通报和问责。

(三)建立沟通机制,强化协调配合。

县水利局要与各乡镇、有关单位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完善衔接机制,强化监督。对涉及审批管理的,加快行政审批予以许可,纳入取水许可正常管理。对不配合整改、故意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等情况,应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行政执法机构立案查处,发挥行政执法在水资源强监管领域的支撑保障作用。

(四)加强人员保障,夯实技术支撑。

县水利局加强核查登记人员的技术培训与业务指导,提升核查登记业务能力,落实各级审核。要充分发挥统一信息平台、信息化技术在取水口核查登记工作中的支撑作用,结合已有相关成果的运用,提高核查登记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建立资源信息共享机制。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县水利局、各乡镇、有关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移动互联网等方式,加大核查登记宣传力度,提高取水单位(个人)的法律责任意识,引导广大取水单位(个人)提高认识,主动登录系统平台并填报基础信息,并配合管理单位完成核查登记整治工作。同时,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为取水单位(个人)提供便捷服务。

本次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核查登记对象数量大,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提高站位、压实责任、落实到位,做好前期摸排,后期配合工作,合力推进专项整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县取用水行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联系人:徐文亮 18637317510  0373-4565755

 

附件:1.取水口基础信息登记表

附件:2.取水口核查登记汇总表

附件:3.取水口整改提升情况表



附件1

取水口基础信息登记表

取水单位名称(取水个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填表人姓名:                 填表人手机号码:                  填表日期:                      填表单位(公章):           

一、取水口基本信息

序号

取水口名称

编号

所在行政区

取水口坐标

取水工程类型

设计日最大取水能力

建设运行状态

水源类型

取水水源名称

水资源分区

取水口

照片

1


系统自动生成

具体到乡镇

经纬度

工程或设施类型


在建/已建/报废

地表水(江河/湖泊/水库)

地下水(浅层/深层)


坐标自动生成


2












...












取水口数量

地表水          

地下水          

二、取水口监测计量情况

序号

取水口名称

是否安装监测计量设施

监测计量设施类型

监测计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能否实现在线监测

是否定期检定或核准

1







2







...







三、取用水管理信息

取水项目名称


所属行业类型

参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分类(GB/T4754

取水用途

农业灌溉  公共供水  工业  服务业  河湖补水

立项审批有关情况

全部审批(或核准备案) 部分审批(或核准备案) 未审批(或核准备案)无须审批(或核准备案)

取水许可审批情况

已取得取水许可证

许可证号


审批机关


许可水量


有效期


未取得取水许可证

情况说明


实际取水量(万m3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数据获取方式





监测计量  推算  其他


附件2

取水口核查登记汇总表

填表单位                     

序号

取水口名称

取水口编号

所在行政区

取水口坐标

取水口类型

取水工程

运行状态

取水水源类型

取水用途

是否取得取水许可证

许可水量

4年平均取水量

是否安装监测计量设施

监测计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取水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

















附件3

取水口整改提升情况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州)             县(区、市)

 序号

取水项目名称

取水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问题类型

问题描述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整改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1









2









...









制表人:                          联系人手机号:                         制表时间:                        

校核人:                          主管领导审核:                         制表单位: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