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信息来源: | 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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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三年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9-17 | 成文时间: | 2021-09-17 |
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获嘉县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获嘉县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根据中宣部“全民阅读·书香中国”活动的总体部署,为加快构建获嘉县全民阅读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民阅读服务设施,扩大全民阅读服务网络,持续打造“全民阅读·书香获嘉”活动品牌,按照《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新政办〔2021〕29号)要求,计划在全县建设城市书房7个,城市书柜60个,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审核、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统一监管”的要求,建设开放共享、布局合理、运营规范的城市书房,形成全方位多辐射的“城市书网”,力争形成“十分钟阅读圈”,打造一批城市文化精神地标,提升城市文化品质,促进“书香获嘉”建设。
二、建设数量
2021—2023年建设城市书房7个,城市书柜60个。其中:
2021年,建设3个城市书房(由县文旅局、投资公司负责完成),20个城市书柜。
2022年,建设2个城市书房(由城关镇、亢村镇负责完成),20个城市书柜。
2023年,建设2个城市书房(由照镜镇、位庄乡负责完成),20个城市书柜。
三、建设形式
(一)城市书房
围绕城市底色,“一屋一品”,采取新建、改建和共享三种形式进行建设。同时提倡个人、企业独立建设个性化藏书的城市书房。
1. 新建。以广场、公园、环湖、A级景区、万人以上社区等地作为首选地址,面积不少于150㎡,并与周边环境相宜,打造有特色、有亮点、个性化,能彰显获嘉形象,具有标志性的城市文化精神地标。
2. 改建。利用现有建筑进行改建,也可适当选择居住集中的大型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国有企业等闲置房屋,但地理方位原则上以一楼临街为主。
3. 共享。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市民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产业集聚区、乡村新型社区、酒店、商场、医院、车站、新建小区售楼部等结合,设置一定面积的相对独立区域用于城市书房建设。
(二)城市书柜
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等在其单位或公共场所内部建设城市书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图书不少于300册。
四、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所有城市书房要求选址科学、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善。原则上,选址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安全卫生的一楼临街位置。从2021年起,所有新建社区用房要留有100㎡以上的空间用于城市书房建设。
(二)建筑要求。建筑设计要有品位、有特色,与获嘉文化底蕴相匹配,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外观造型、室内装修和环境设计,要注重体现“文化建筑”的风格,营造温馨舒适的阅读环境。
(三)配置要求。书房需配置感应防盗门禁系统、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书机、电子书下载机、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智能化电子设备;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工作台、电脑、图书消毒柜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雨伞等便民设施;配备图书不少于3000册。
(四)功能要求。书房凭借阅证、身份证刷卡进入,需具备扫二维码进入功能,实现自助办证,与县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图书定期更换流通,具备无人值守24小时服务功能。阅读服务空间较大的宜建设创客空间、数字体验区、亲子活动区等。
(五)标识要求。城市书房采用统一形象标识,统一命名、统一编号。书房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牌,并对标牌进行与书房风格协调的亮化,使群众能够快速识别书房位置,方便借阅。书房适当位置要公示开放时间、借阅规则、文明公约以及活动安排等内容。
五、管理运行
(一)后续运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市书房后续运行、安全管理,由政府保障;共享城市书房后续运行由共享单位保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城市书房水电暖网、人员配备等,完善安全消防等设施,确保城市书房正常运行。县文旅局指导县图书馆做好城市书房图书更换、技术保障、业务培训、监督巡查、年终考核等工作。
(二)系统运行。各城市书房借阅系统将纳入县图书馆总分馆系统,与县图书馆实现图书借阅通借通还、资源共享。
(三)内部经营。城市书房可结合实际情况,引入第三方合作经营饮品、文创产品等经营项目,引入新华书店在城市书房内设置一定范围的业务区域,也可引入朗读亭等公益项目。
(四)活动开展。阅读服务空间较大的城市书房要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按照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要求,开展读书分享、公益讲座、分享沙龙、非遗传承等系列活动,增添城市书房书香气息。
(五)人员要求。每个城市书房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2—3名志愿者,由县图书馆统一培训后上岗。建立志愿者服务机制,吸引公益机构和志愿者加入城市书房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市书房、书柜建设是我县一项重要的惠民项目、民心工程,已纳入了新乡市2021年度民生实事工程。各乡镇和县直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县城市书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推进会、协调会,通报工作进展,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书房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城市书房在保障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提高城市文化品味、助推“全民阅读·书香获嘉”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支持,并积极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要加大财政投入,负责城市书房建设及后续运行经费。
按照“县、乡两级财政共担”的原则,新建、改建城市书房的场地协调、房屋建设、设计装修和书房内部的配套设施由相关乡镇保障;共享城市书房的建设和配套设施由相关乡镇或共享单位保障。县城内新建、改建城市书房的图书配备由县文旅局保障,对于有一定规模的共享城市书房的图书配备主要由共享单位保障;城市书房后续运行资金由相关乡镇保障,并坚决杜绝后续工作“无人管理,效能不高”的问题。
(四)鼓励社会参与。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动社会力量联建联办、共同参与。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投入城市书房建设,拓宽城市书房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捐建或者与政府部门合作建设城市书房,参与城市书房的运营和管理。倡导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城市书房文化志愿服务。各企业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为获嘉县城市书房建设贡献力量。企业或个人支持城市书房建设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或城市书房的冠名权。
(五)强化跟踪指导。建立健全城市书房的定期评估制度,加强对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并将城市书房、书柜建设纳入各责任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纳入督查事项,促进城市书房有序、高效、可持续运行。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城市书房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杜绝敷衍应付,严格按照城市书房建设的标准要求,紧盯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上下合力推进,确保把县委、县政府的惠民工程,办实办好办出成效。
附件:1. 获嘉县城市书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2. 2021年度获嘉县城市书房建设工作安排
附件1
获嘉县城市书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新意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 伟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石如意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夏红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金融局局长
王占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建军 县文旅局局长
赵智锐 县财政局局长
宋学安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世涛 县教体局局长
冯 岭 县民政局局长
赵宏亮 县住建局局长
冯 源 县城管局局长
葛清伟 县退役军人局局长
苌群宾 县税务局局长
田中华 县科工局局长
韩新中 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赵永军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孟利军 县投资集团董事长
张 阳 城关镇镇长
方 伟 照镜镇镇长
祝 贺 位庄乡乡长
尚 磊 黄堤镇镇长
浮秀艳 史庄镇镇长
祁廷梁 徐营镇镇长
王 寅 大新庄乡乡长
孙世耀 冯庄镇镇长
孔庆熙 亢村镇镇长
王向军 太山镇镇长
朱佳佳 中和镇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城市书房建设的统筹协调、建设选址、跟踪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石如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占军、宋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城市书房建设日常协调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全县城市书房、书柜建设工作,牵头制定建设方案并督促推进,指导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县文旅局:参与制定全县城市书房建设方案,具体实施书房建设借阅系统、图书采购等工作,负责牵头景区书房的建设工作,组织县图书馆对书房工作人员的服务培训、图书供给、技术指导、督导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城市书房的全民阅读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域内新建、改建城市书房建设及智能化电子设备、借阅系统、图书购置的经费保障,组织县管国有企业认领建设城市书房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城市书房的土地、规划等有关工作,做好城乡新建小区及售楼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城市书房规划选址的有关工作。从2021年起,所有新建社区用房要留有100㎡以上的空间用于城市书房建设。
县住建局:协调落实广场、公园、绿地等城市书房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水电气暖等公共设施单位认领建设城市书房。
县城管局:负责城市书房建设有关城市管理的协调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企业或个人认领城市书房公益项目减免税收政策的解读和落实。
县金融局:倡导金融机构认领建设城市书房工作和金融营业大厅的书房、书柜建设工作。
县民政局:协调相关公益资金支持城市书房建设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督促所属学校,牵头联系驻地高校的城市书房、书柜建设及相关工作。协调相关体育公益资金支持城市书房建设,牵头局属体育场所建设书房、书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驻地部队城市书房建设及相关工作。
县投资集团:负责城市书房建设招商工作。
县科工局:负责倡导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认领建设城市书房项目,协调城市书房网络通信设施配备、网络通信费用减免等有关工作,倡导企业书房、书柜建设工作。
县工商联:倡导民营企业、商会认领建设城市书房和企业内部书房、书柜建设等工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机关事业单位闲置房屋改建城市书房等有关工作。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城市书房、书柜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工作。
附件2
2021年度获嘉县城市书房建设
工作安排
为加快构建获嘉县全民阅读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民阅读服务设施,扩大全民阅读服务网络,持续打造“全民阅读·书香获嘉”活动品牌,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品位,2021年计划在全县建设城市书房3个,城市书柜20个。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城市书房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县带乡,整体推进。建设城市书房,既是县公共图书馆延伸读书服务的需要,也是全民阅读活动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统一部署,合理布局,有序推进,促进城市书房建设整体效能提升。
(二)突出重点,提升品位。城市书房,既是公共图书馆读书服务的基础设施,也是城市文化品位和文化精神的重要标志。建设城市书房,既要突出城市文化特色,也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既要重点打造,形成文化地标,也要因地制宜,提高数量,拓展布局。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市书房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采取捐资、捐建、捐物等形式进行,参与建设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投资额度享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税收优惠。
(四)属地管理,保障运营。城市书房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实行属地管理,书房选址、建筑设计、房屋建设、设施配备、管理服务、运行保障,均由书房所在乡镇负责。
二、城市书房建设的模式、标准和任务
城市书房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数字服务设备、图书、安全监控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一)城市书房的建设模式
城市书房,可采取新建、改建和共享三种形式进行建设。同时提倡个人、企业独立建设个性化藏书的城市书房。
1. 新建。选址以广场、公园、环湖等开阔的空间为主,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建筑风格与外观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打造有区域特色、个性化的城市文化标识。
2. 改建。利用现有建筑进行改造,可适当选择居住集中的大型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国有企业等闲置房屋,原则上以临街的一楼为宜,并具备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基本条件。
3. 共享。在不改变原经营性设施结构及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对空间的改造、调整,嵌入城市书房的设备和图书,实现图书资源与其他资源的共建共享,打造多业态互利共存的新型文化服务空间。书房建设可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市民中心等公共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以及产业集聚区、乡村新型社区、酒店、商场、咖啡屋、医院、车站、等结合,设置一定面积的相对独立区域用于城市书房建设。
(二)城市书房的建设标准及功能
城市书房按照建筑面积,大致可划分为三个层级,即:标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在150㎡以上,各项服务功能齐全;实用型,建筑面积在100㎡以上,服务功能基本齐全;简约型,建筑面积在50㎡以上,具备安全、室内阅览等基本功能。
1. 标志型城市书房(以新建模式为主)
配置设施:书房配置感应防盗门禁系统、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书机、电子书下载机、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智能化电子设备;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工作台、图书消毒柜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雨伞等便民设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与书房服务面积相适应的纸质图书,原则上应不少于3000册。
功能要求:读者可凭二代身份证、借阅证刷卡进入,需具备扫二维码进入功能;实现自助办证、自助借阅、电子图书下载等功能,并与县图书馆通借通还;图书定期更换流通,具备无人值守24小时服务功能;实现功能分区,有条件的可建设创客空间、数字体验区、亲子活动区或低价有偿服务区等拓展空间。
2. 实用型城市书房(以改建模式为主)
配置设施:书房配置感应防盗门禁系统、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书机、电子书下载机、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智能化电子设备;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工作台、电脑、图书消毒柜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等便民设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纸质图书应不少于3000册。
功能要求:读者可凭二代身份证、借阅证刷卡进入;实现自助办证、借阅和电子书下载功能,与县图书馆通借通还;图书定期更换流通,具备无人值守24小时服务功能。阅读服务空间较大的书房,可参照标志型建立拓展服务空间。
3. 简约型城市书房(以共享模式为主)
配置设施: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等便民设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图书应不少于1000册;有条件的应配备安全门禁及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电子设备。
功能要求:实现自助借阅服务,没有自助设备情况下必须有人值守。
(三)2021年度建设任务
2021年,全县计划建成城市书房3个,城市书柜20个。具体分工如下:
1. 城市书房建设由县文旅局、投资集团负责完成。标志型(新建)城市书房1个、实用型(改建)城市书房1个、简约型(共享)城市书房1个,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2. 城市书柜20个。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等,在其单位或公共场所内部建设城市书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图书不少于300册,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城市书房的设置布局应遵循“普遍均等、就近服务”的宗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上,选址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安全卫生的一楼或二楼临街位置,附近应有公共卫生间。
(二)建筑要求。建筑设计要有品位、有特色,与获嘉文化底蕴相匹配,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外观造型、室内装修和环境设计,要注重体现“文化建筑”的风格,营造温馨舒适的阅读环境。
(三)标识要求。全县城市书房采用统一形象标识,统一命名、统一编号。由企业、单位单独捐资建设的可加冠该企业、单位名称。书房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牌,并对标牌进行与书房风格协调的亮化,使群众能够快速识别书房位置,方便借阅。公示开放时间、借阅规则、文明公约以及活动安排等内容。
五、实施办法
(一)点位选定
初步选址后,于9月30日前报县城市书房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二)施工建设
2021年城市书房建设由文旅局组织负责完成,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也可由各乡镇筛选区域内有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参与,动员协商企业或单位认领具体城市书房,制定书房设计方案、编制建设经费预算等,并将设计方案及经费预算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竣工验收
建设完成,初步验收合格后,报县城市书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并由县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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