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对全县范围内的年满六十周岁、未享受任何待遇的烈士子女进行了认定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安排,县民政局组织人员利用半月时间对全县范围内的年满六十周岁、未享受任何待遇的烈士子女进行了认定,通过调阅档案资料,实地调查落实,已认定46名烈士子女符合享受政策。从2011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享受补助130元。
注释:以上信息如有错误请您及时联系撰稿单位或个人予以改正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安排,县民政局组织人员利用半月时间对全县范围内的年满六十周岁、未享受任何待遇的烈士子女进行了认定,通过调阅档案资料,实地调查落实,已认定46名烈士子女符合享受政策。从2011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享受补助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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