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公布获嘉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及获嘉县标定地价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8-03

一、编制背景

为完善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资产管理体制,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健全公示地价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制订并公布了获嘉县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成果。上述四项成果均为首次编制。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2.《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

4.《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

5.《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19〕40号);

6.《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0〕22号);

7.《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

8.《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

9.《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10.《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的通知》(中估协发〔2020〕16号);

11.《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19〕47号);

12.《河南省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方案》(2020年9月23日);

13.《河南省集体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方案》(2020年9月23日);

14.《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

15.《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16.《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三、编制过程和作用

本次基准地价编制工作过程,是按照《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标定地价规程》等相关规程、技术方案的要求,经过外业调查、资料收集、内业评估、意见征询、成果编制及论证验收等多个环节和程序,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并最终上报县政府审批,确定公布实施。

标定地价为城市内具体区域具体地块价格,形象直观,便于规范土地交易主体行为,引导土地市场有序运行。

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国有农用地、标定地价等成果编制,健全了获嘉县公示地价体系,达到该体系全域覆盖,有助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显化农村集体土地资源资产价值,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加强集体土地价格评估与管理体系的建设,促进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

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仅限用于支撑农垦改革发展,成果的编制有利于加强国有农用地价格评估与管理,完善国有农用地土地等级价体系。

四、主要内容

本次公示地价成果包括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四部分。

基准地价概念:基准地价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不同用地类别分别评估,并由政府发布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使用年期下某一权利类型的区域平均价格。

标定地价概念:政府为管理需要确定的,标准宗地在现状开发利用条件、正常市场条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政策规定使用年期下,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权利价格。

(一)标定地价

1.制订范围:获嘉县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南区、获嘉县楼村。

2.用途及权利类型: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

3.标定区域:共划分29个标定区域,其中商服用地9个、住宅用地8个、工业用地12个(主城区6个、产业集聚区南区3个、获嘉楼村3个)。

(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1.公布范围:获嘉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集体建设用地。

2.用途及权利类型:商业服务业、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农村宅基地为使用权价格。

3.级别与价格:按用途按级别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基准地价,详见基准地价图。

(三)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

1.公布范围:获嘉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集体农用地。

2.用地类型:包含耕地、设施农用地等用途。

3.权利类型:分为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

4.级别与价格:按用途按级别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基准地价,各地类划分3个级别。

(四)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

1.公布范围:获嘉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国有农用地。

2.用地类型:包含耕地、设施农用地等用途。

3.权利类型:国有农用地出让使用权价格。

4.级别与价格:按用途按级别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基准地价,依各地类实际情况划分2-3个级别。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获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73-451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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