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消防工作职责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经县政府批准印发。《清单》明确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要求,是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起草背景
2023年12月11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印发《新乡市消防工作职责清单》(新政办65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为了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在获嘉县落实落细,县消防救援大队起草了《清单》。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
三、内容简介
《清单》分五章,共59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规定了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贯彻的方针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担负的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县政府及相关领导的消防工作职责。共4条,明确了县政府应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干部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县政府其他领导干部应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第三章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共2条,规定了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履行的职责。
第四章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共46条,规定各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了消防、应急、住建、公安、教体、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职责,以及负有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的33家其他部门、6家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
第五章附则。共3条,明确了各乡镇、各单位参照《清单》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监督管理,并规定《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