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完善交易组织架构,明确监管和实施主体职责,建立县乡村三位一体的交易市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获嘉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该方案在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服务平台功能定位、农村产权组织框架、农村产权交易范围、保障措施等方面为确保产权交易顺利实施作出了规定。
该方案的制订,可以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保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明确各职能单位职责、交易主体行为、交易种类范围,为全县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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