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育和发展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推动城乡生产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获嘉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共六章三十条,对交易品种及方式、交易程序及规则、交易行为规范、监督和争议处理作出了规定。交易品种及方式规定了10类品种5种方式,交易程序及规则规定了出让人和竞价人需提交的材料以及交易期限和保证金的收退等内容,交易行为规范规定了各交易主体需遵守的规则,监督和争议处理规定了交易各方需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
该办法的制订,可以进一步保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激发农村发展活力,遏制小微权力腐败,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