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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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4-09-26 | 成文时间: | 2024-09-26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工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市场,促进我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方案的通知》,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我县对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并通过省级验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执行,《获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获嘉县城区及各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获政〔2019〕18号)同时废止。
附件:1.获嘉县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docx
获嘉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